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按照《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院对没有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进行了清查,经核查,决定对迟鹏等19名未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生做退学并清除学籍处理。
特此公告,公告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3月1日。公告到期后,按照公告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