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按照《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院对2024级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道以及提交退学申请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进行清查,经核查,决定对李冬梅等121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道以及提交了退学申请的新生进行不予注册学籍的处理,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7日——4月12日。公告到期后,按照公告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