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鲁就人〔2023〕6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 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4 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6年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计划公告如下:
一、年度认定计划公告
2026年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计划公告(附件1)
二、评价方式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两个科目。理论知识考试均为上机考试,考试题型为:单选、判断、多选等。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考试时间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时间执行。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玲珑校区干训楼315室(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
李老师13505362739
四、评价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根据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附件2)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职业(工种)等级、个人承诺书等,上传电子照片(彩色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3),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二)考生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2)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社保卡或居住证,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学历证明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籍证明等。
(4)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4)。符合工作年限报名条件的需提供工作年限书面承诺。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复印件。
(三)考前5天左右发放准考证和注意事项。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备料清单所规定的相关物品参加评价考试。
参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规定收取费用。
计费单位:元/(人·次)
标 项目 准 等级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
知识考核 | 技能考核 | |
5级(初级) | 40 | 120 |
4级(中级) | 40 | 140 |
3级(高级) | 40 | 200 |
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网址:https://jxjy.wfec.edu.cn/
公示期满,打印证书后考生即可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http://www.sdosta.org.cn),1-3个月可在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3.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4.工作年限承诺书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2月25日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计划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机构类型 | 职业名称 | 工种 | 职业(工种)编码 | 认定等级 | 报名截止时间 | 认定时间 |
认定地点 | 认定科目 |
联系方式 | ||
理论 | 技能 | 综合 | ||||||||||||
2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 S000037070007 |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育婴员 | 4-10-01-01 | 3 4 5 | 2026年3月11日 | 2026年3月21日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云门校区) | 是 | 是 | 否 | 13505362739 |
2026年5月5日 | 2026年5月23日 | |||||||||||||
2026年7月1日 | 2026年7月18日 | |||||||||||||
2026年9月5日 | 2026年9月19日 | |||||||||||||
2026年11月1日 | 2026年11月21日 | |||||||||||||
注:1.计划公告要在本单位网站长期公示;
2.严格按照计划公告认定时间组织评价。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性别 | 彩 色 白底照片 | ||
出生日期 | 学历及专业名称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手机号码 | 考生类别 | □院校学生 □社会人员 □其他 | ||
工作单位 | ||||
证书信息 |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工种):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构: | |||
□其他证书 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构: | ||||
申报信息 | 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等级: | |||
申报科目 | □理论 □技能 □综合 | |||
申报条件 | ||||
个人承诺 我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维护认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已阅知并理解《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等相关政策及报名须知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业等级的条件要求。 2.本人报名填写(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现持有证书、职业工作年限等信息及认定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3.本人知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领取准考证事宜,并清楚知道应按时参加认定,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认定。 4.本人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认定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评价机构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评价机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认定秩序的行为,不实施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5.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工作年限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现申请参加 职业方向/工种 级职业技能等级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市 (或县) | 从事何种岗位工作 | |||
年 | 月至 | 年 | 月 | |||
年 | 月至 | 年 | 月 | |||
年 | 月至 | 年 | 月 | |||
年 | 月至 | 年 | 月 | |||
年 | 月至 | 年 | 月 | |||
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证书资格等处理。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工作证明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兹证明我单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我单位职工,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